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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专利梦”,从北大激光照排系统开始

[日期:2014/1/17] 来源: 作者: 阅读:2720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有机会和各位分享一下我的“专利梦”。

      大约三十多年前,1979年左右,当时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不久,由于没有高新技术的带动,而且缺乏资金,经济发展很慢。我从报纸看到一段有关美国人卖专利赚了很多钱的消息,感到很新奇,于是搜集了很多有关专利的资料,明白到专利对推动科技发展的重要性,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有完善的专利制度。

      当时我回到国内,认识了清华大学钱伟长教授(前政协副主席),知道北京大学开发了一套汉字激光照排系统(即香港北大方正上市公司的激光排版系统),是当时世界出版业的革命性创新技术。于是在钱伟长教授的引领下,到北大见了王选教授和电子工业部张淞芝领导。在电子工业部的支持下,我出钱资助王选教授到香港申请欧洲专利(欧洲专利号码:EP0095536,可在欧洲专利局网站搜寻www. epo. org,或参阅我的个人网站第4项www. huangjinfu. com),就这样王选(上届政协副主席)教授成为国内第一位申请外国专利的人。我看到我们中国有这么优秀的科研人材,有这样好的贡献,但是没有专利法,他们就无法像欧美国家的科学家,可以通过专利来分享技术创新的成果。

      我意识到中国要成功推动现代化,必须保护知识产权,才能鼓励人们研究新技术;所以我回到内地宣扬保护知识产权的好处,推动国家订立专利法。有一次我回到国内演讲,认识了媒碳部的高杨文部长,在他的引领下会见政协领导人,我表达了保护知识产权对国家的重要性。这次演讲我介绍了外国专利制度对推动科技研究的积极作用,主张“知识分子要成为万元户,就要从事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才能致富”,这主张让台下的几百位听众议论纷纷,非常哄动。但是当时很多知识分子认为专利涉及金钱利益,让他们感到羞耻。为甚么中国的知识分子被人叫做臭老九呢?因为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大部分都很穷,被人看不起。我主张中国要实施版权法、专利法,知识分子才能通过知识创造财富。当时一个大学教授的工资每月只有67元,连买书都没有钱,可以想象到当时知识分子的生活是如何艰苦。在1986年,即中国专利法颁布实施第二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我参与评选了100个专利优秀奖状,每个专利卖出都超过100万元利润。

      两至三年后,中国终于开始筹备成立专利局,实施专利法。但是当时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不久,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在萌芽阶段时,内地很多人反对成立专利法,只有部分有识之士赞成,争论不休。我看到中国要保护知识产权,除了要由政府推动实施专利法外,还需要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公司。于是我找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合作,建议在香港投资港币200万元,合资成立一家专利代理机构。这项目当时须要上报国务院,由邓小平亲自审批,先在香港成立一家史无前例的专利代理公司作试点。1982年,我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法律部的任建新部长在香港签订协议,合资在香港成立专利代理机构。

        1983年3月15日,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由联想电脑主席柳传志父亲柳谷书任董事长,而我则担任副董事长。我们是中国第一家,而且是最大的专利代理公司,虽然当年我们是唯一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涉外专利代理公司,但当年很少人谈论专利事业,经营环境相当艰难。到了1985年4月中国才正式颁布实施专利法,专利公司的业务才渐上轨道。现在公司在香港、北京、深圳、上海、纽约、东京、慕尼黑都设有办事处,拥有600多位员工,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知识产杈事务所。

      现时中国的两大科技集团过去跟我有一些渊源,除了上述的北大方正的激光排版系统,还有柳传志创办的联想电脑。联想起初是中国科学院辖下一家小公司,没有能力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当年是挂靠在专利公司的香港办事处,向银行借了几千万做IBM代理也是由专利公司做担保,专利公司当时拥有联想的36%股份,但是在联想上市前已经全部退回给中国科学院。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

  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

  

      当年专利法起草时,大部分人都是在国营机构工作,对于一些热爱在工余时间搞研究发明的人,他的发明成果究竟属于个人或工作单位呢?如果将这些人的所有发明都归工作单位,会严重打击他们搞研究发明的热情,所以我建议加入有关职务和非职务发明的内容,一方面可保障发明人的个人权利,另外也可保障科研单位的研究成果不会被个人侵吞。美国的专利制度容许商业方法申请专利,很多美国大企业利用商业方法专利来进动企业的发展,我建议中国也在专利法中加入保护商业方法的条文,为中国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专利法颁布实施初期,由于缺乏足够具备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人材,就像有了法律但没有警察和法官,这样不利于通过专利制度来推动科技发展。当时专利公司柳谷书董事长和我向专利局领导提建议,找大学培训知识产权人材,专利局领导分别推荐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最后在北大副校长罗豪才教授的推动下,我出钱资助成立了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后来我也出钱资助成立了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这两家学院是中国最早成立的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性学院,为国家培训了大量优秀的知识产权人材。以前只有外国大公司才设有专利部门,中国企业由于没有做好专利保护,往往被外国公司以专利攻击,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现在中国各大企业如华为、中兴等,都设有自己的专利部门,提高了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和竞争优势。

      从北大汉字激光照排系统至今已经三十多年,中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专利制度,培训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人材,对推动中国科技和经济发展起积极作用。自从二十多年前我出钱资助王选教授申请欧洲专利开始,专利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每当我工作和生活上遇到一些技术问题,我就会尝试找不同方法把问题解决,问题成功解决后就会看看是否可以申请专利,我已申请了超过700多项专利(详细可参阅我的个人网站删www.huangjinfu.com)。

       我现在每天会随身常携带两样工具:笔和记事簿,每当有灵感时就马上记下,因为通常灵感一瞬即逝,要抓住每次灵感的到来。搞发明创造除了要学习新的知识外,思想要创新,多留意身边周围发生的不同事物,在日常生活中获取灵感,尝试用不同角度去看事物,并加以发挥,就可以启发出新思维,不要被一些固有的观念和看法束缚自己的思想,不妨天马行空去多想不同的办法,有时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三十多年来,最令我引以为荣的,就是我曾经资助的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为中国知识产权最优秀的先锋。我相信只要坚持、努力不懈,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谢谢各位!

                                         黄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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